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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17级转专业生
留言标题:
关于补修缴费问题
联系电话:
****
Email:
2263652479@qq.com
受理部门:
教务处
指定回复时间:
2018-06-04
留言内容:
想问一下转专业生为什么还要交补修费用?在这个学期开学之际教务处曾发过通知,说明了转专业生补修的课程跟重修课程性质一样,但不用交费,是免费的,而且我们已经补缴了学杂费,就已经包含了这个课程费用,理应不用再重复缴费的,我们也找过教务处的老师,但有老师说领导开会说还是要交费,这就跟之前发的文件通知矛盾了,我们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老师
回复:
请教务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6-04 by 阳光服务中心
答: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17条,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前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已合格修完的课程,不再收取学分学费,学生已修课程学分学费不退,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需补修的课程,按实际补修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回复时间:2018-06-06 by 教务处
预计完成时间:
201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