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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课外学分抵减专业选修学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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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教务处
指定回复时间:
2018-04-28
留言内容:
老师: 您好,请问2015级课外学分已经修了13学分了,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可以抵掉专业选修一门,我想请问具体抵减程序,谢谢。
回复:
请教务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4-28 by 阳光服务中心
答:可以咨询本学院
回复时间:2018-05-09 by 教务处
预计完成时间:
2018-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