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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廖哲浩
留言标题:
关于校园超市前广场的大电视机的使用
联系电话:
****
Email:
592581054@qq.com
受理部门:
团委
指定回复时间:
2018-04-17
留言内容:
关于学生广场的大电视机的使用建议: 1.大电视机是学校的公共资产,每位同学都可以享受权力,也需要承担义务。 2.关于大电视机的出租使用问题:该电视机的审批归属于校团委,但是希望能够考虑进行一些正能量的宣传,学校广播能够考虑到同学们的需要,免费点播音乐,不建议这个电视机免费使用,有偿使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维护设备本身的基本修理费用与折旧费用也能有备抵。
回复:
请校团委回复
回复时间:2018-04-17 by 阳光服务中心
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学生广场LED屏属学校资产,学校资产有偿出租有严格的流程,我们会将您的建议提交给国有资产处,再次感谢您。
回复时间:2018-04-24 by 院团委
预计完成时间:
2018-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