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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周同学
留言标题:
关于留级
联系电话:
****
Email:
受理部门:
教务处
指定回复时间:
2018-03-20
留言内容:
留级是八科同时不过吗?补考或重修过了的算在内吗?
回复:
请教务处回复
回复时间:2018-03-20 by 阳光服务中心
回复:我校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年考核中,所修课程(含补考)累计有8们(含)以上未能取得学分者,给予学业二级警示,学籍编入下一年级。
回复时间:2018-03-22 by 教务处
预计完成时间:
2018-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