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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热水维修费每生100元,是否有物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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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财务处
指定回复时间:
2017-09-03
留言内容:
我是学生家长,在存完学费之后,孩子告诉我,还要交100元热水维修费。学生已经交了住宿费,这里就应该涵盖跟住宿相关的费用,请学校给出解释,否则有乱收费的嫌疑。
回复:
请财务处回复
回复时间:2017-09-03 by 阳光服务中心
为改善学生生活条件,我校2013年与湖南煦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空气源泵热水和直饮水系统合同书(BOT)》。现我校学生宿舍均已安装了热水和直饮水设备,并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我校现依据《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规定,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准,决定从2017年8月起,对全校公寓制学生每学年收取100元/生的热水使用维护费。
回复时间:2017-09-04 by 财务处
预计完成时间:
2017-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