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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王同学
留言标题:
咨询转专业
联系电话:
****
Email:
598466454
受理部门:
教务处
指定回复时间:
2017-02-23
留言内容:
请问想转专业怎么办啊?谢谢!
回复:
请教务处处理
回复时间:2017-02-23 by 阳光服务中心
根据《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生更换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ACCA等中外合作办学招生除外);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或特长生者; 3.本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 4.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6.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处分; 7.无正当理由。 转专业手续办理时间: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十至十五周提交书面申请。 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办理: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拟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省学籍管理部门审批。 转专业考试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期末。 转专业考试科目:综合科目,总分100分,其中英语占30分、数学占30分、专业课占40分。转专业成绩出来后,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能更换专业:①转出人数不超过转出专业总人数的10%(已经进入ACCA班的学生计入转出专业人数);②转入人数不超过允许转入专业的班额;③综合科目考试总成绩在50分(含50分)以上者。
回复时间:2017-02-23 by 教务处
预计完成时间: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