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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晏碧芦
留言标题:
表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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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财务处
指定回复时间:
2024-10-09
留言内容:
负责此次处理的部门为:财务处卡务与收费管理科。事情的经过描述为:2024年9月27日,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务处收费及卡务管理科针对平台反馈的关于我2022年专升本学费重复缴纳并申请退费的情况进行了受理。科室第一时间与我取得联系并了解了详细情况。根据反馈的情况以及我提供的缴费凭证,以前经手的老师以及此次对接我的老师通过查阅招生报名缴费通知及考试费票据原始凭证,初步排除了重复缴纳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育缴费的情况。经过与我再次沟通确认,处理结论为:我错误地以为自己重复缴费,而实际上其在平台上缴纳的130元为2022年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且该费用仅支付了一次,缴费有效无误。通过回访,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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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回复时间:2024-10-09 by 阳光服务中心
你好,及时解答师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感谢您对学校财务工作的认可,
回复时间:2024-10-11 by 财务处
预计完成时间:
2024-10-14